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东宁县太极拳协会。
第二条 东宁县太极拳协会在东宁县民政局、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是以共同的太极拳兴趣为基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自我领导、自我管理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关爱生命,传递健康,延年益寿。传授、推广正宗陈式太极拳等套路刀剑器械和养生功法。
第四条 协会的任务:组织有共同爱好的拳友,进行推广太极拳学习、交流、宣传等各项活动。具体包括:
- 1、 在本县宣传、推广武术太极文化,活跃我县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搞好对外文化体育交流。
- 2、 提高太极拳理论和教学水平,满足广大爱好者不断提高的要求。
- 3、 开展太极拳研究工作,继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弘扬正宗传统太极拳。
- 第五条 协会的原则:坚持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促进交流,增进友谊。让每个参与活动的人都能高兴快乐,身心健康!
- 第一章 组织机构
- 第六条 东宁县太极拳协会常务理事会为协会的最高机构,具有决策权。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监委会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部长、宣传部长组成。
- 第七条 协会常设机构有办公室、教学部、宣传部。其他机构根据情况设定。
-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委会主任、部长主要职能如下:
- 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把握协会发展方向。
- 副会长:分管协会工作的开展及处理协会的有关问题。
- 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处理其它各项日常事务。
监委会主任:负责监督、督促协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以及协会会员 的章程遵守工作。
内设部门部长:按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第九条 东宁县太极拳协会每年换届一次,各部门成员采取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择后报上届太极拳协会常委会批准任命。
第二章 会员
第十条 凡喜爱太极拳、遵守协会章程的东宁县太极拳协会学员经本人申请,协会常委会审核批准可以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会员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 口头或书面申请。
2、 填写会员登记表。
3、 经常务理事讨论批准通过后,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 有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享受免费纠正拳架,免费全年进馆的权利
3、 有优先优惠领取、购买本会发行的太极拳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权力。
4、 有代表本协会参加各种比赛的选拔权力。
5、 对本协会工作和活动有不足之处有建议批评的权力。
6、 对本协会不尽职责的管理人员有建议撤换的权力。
7、 有同时加入其它协会组织的权力。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1、按时缴纳会费。
2、执行本协会决议和有关规章制度。
3、宣传太极拳、宣传本协会。
4、遵守武德,刻苦研练太极拳,不断提高太极拳水平。
5、发展推荐新学员。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
1、 应提交书面申请,交会员证。
2、 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可视为自动退会。
3、 会员若违反本协会章程、有损害本协会行为可以
除名。
第三章 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为便于工作和训练,协会教学部专门组织太
极拳教学、训练和宣传表演工作。
第十五条 协会由陈家沟陈式太极拳第11代正宗嫡传
陈瑜先生的入室弟子第12代传人王景彬执教,由学练太
极拳多年有一定基础水平的弟子为教练,对本协会成员进行培
训、指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实施和解释权东宁县太极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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